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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看到的電視新聞報導
某位要跳海的人,除了跳海時間要選黃道吉日之外,還要選地點,從野柳改到台北萬里瑪鋉魚港旁一處廢棄海水浴場,經媒體報導後,還對於媒體提前將跳海時間和地點曝光相當不滿,不但揚言要告媒體記者,也透露要改變跳海計劃,包括地點和時間,通通要另外考量。
除了延續我前兩篇所說的之外,要跳就趕快跳,不想跳就直說嘛!!
如果不想讓大家看,那就找個夜黑風高的夜晚,找個沒人的海邊快跳,從選後到現在,根本就是在炒新聞嘛,是不是想拖到媒體都沒熱度了,民眾都沒興趣了,讓這件事不了了之....; 還有,真的不想跳就出來道個歉嘛,說當初的話「八仙過海就跳海」原本就是一句戲言,請大家不要太認真...
最後,如果真的找不到地點,我可以建議一個地點,不但可以彰顯他"愛台灣"的一顆心,還可以展現他實踐承諾的無比勇氣,而這個地點就是阿里山.......
咦~~~阿里山可以跳海嗎???
當然可以-----------------雲海嘛!!
延伸閱讀:許諾與實踐 Part I
許諾與實踐 Part 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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